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文章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外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 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我校符合条件教职工申请流程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须如实填写《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主楼人事处206室。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报考人员,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审核;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由党务工作部门会同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8215823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为辽宁师范大学“十五五” 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的倡议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本科教学工作质量问卷调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