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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文章来源:校纪委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一以贯之的定力和高度警惕的态度,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严的基调、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毫不动摇纠治“四风”坚持教育提醒在前,常敲“警钟”,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用好案例“活教材”,督促党员干部拉紧纪律规矩“红线”;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清风正气的引领者营造清廉过节浓厚氛围;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

筑牢思想堤坝,严守纪律底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或利用电子红包、物流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卡蟹券等礼品礼金;二是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三是严禁违规巧立因公出行名目,借机使用行政经费、科研经费报销节假日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四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等违规吃喝问题五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七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八是严禁铺张奢侈浪费,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九是严禁酒驾醉驾,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十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论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查“四风”问题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学校党风校风监督员要按照校纪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校纪委将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强化“一案双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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