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5〕1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研培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围绕“十四五”非遗保护重点工作,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申报的计划可以是传统工艺、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的研修培训,也可以是民间文学、民俗等其他门类非遗项目的试点性培训计划。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研培方式(经费自筹):
1.研修。研修班面向具有较高水平、掌握核心技艺的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每期参与人数不超过25人,培训时长为15天左右。学习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实地考察、成果交流等,活动地点不限,在院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总时长的60%。
2.培训。培训班面向掌握相关技能艺能的项目从业人员,从事非遗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等。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培训班,可将非遗就业工坊、合作社等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可以采用线下线上教学方式,每期参与人数以团体实际人数为准。
(二)申报材料与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扎实做好研培任务前期调研,开展项目研究,摸清项目存续状况、传承人现实需求等,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授课内容、细化课程设置,形成具体研培任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师资、培训条件、培训预期效果等内容)。
(三)管理与执行
获批项目应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开展学员组织和遴选,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统筹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期研培任务的相关教学材料、课程实践和考察交流等进行记录和备案,积极传播研培成果,拓展展示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定期对列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的任务执行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二、高校“非遗新青年”优秀作品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面向在校大学生,热心非遗保护传承,并在非遗领域有一定造诣和创新的青年人。特别是纳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青年人,以及未纳入名录但在非遗宣传、展演、产品传承创新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人。
(二)推荐条件
作品应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主题,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魅力和价值。作品形式可以是实物、图片、视频等,需清晰展示非遗技艺和作品细节。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推荐作品有以下类别:
1.创意设计类:鼓励创新,作品需融合传统非遗元素与现代设计理念,体现青年视角下的非遗新风貌。包括但不限于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设计、服饰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等。
2.影视媒体类:作品应准确反映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尊重并传承其核心价值。通过短视频、微电影、纪录片、动画等,展现非遗技艺、故事或传统文化。
3.数字艺术类:鼓励采用数字化技术(如AR/VR、3D打印、数字绘画等)进行创作,拓宽非遗的传播渠道和表现形式。利用数字技术对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如数字非遗、虚拟展览、互动体验等。
4.技艺展示类: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表演艺术类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创新之作、创排作品等。
(三)推荐程序
1.由学院组织作品遴选工作,并向校团委提交《“非遗新青年”优秀作品推荐意见》(见附件2),附上作品图片或视频、创作背景与设计理念说明及创作过程简述。每所高校最多可以推荐10个优秀作品。
2.优秀作品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国内重要展览和文化交流活动。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推荐学院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获奖作品有展览、推广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材料报送
1.研培计划申报,请于4月14日14:00前将相关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扫描件PDF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jxyjs@lnnu.edu.cn(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力箫 82159150
2.“非遗新青年”优秀作品推荐,请于4月14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扫描件PDF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邮箱Innutw@126.com(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雨昕 82159575
附件:1.2025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计划申报表
2.“非遗新青年”优秀作品推荐意见(示例)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辽宁师范大学团委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