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辽宁师范大学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以辽宁师范大学为实施主体的《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是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现向全国公开征召培训学员。
三、培养目标
《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项目面对新时代教育强国使命,回答“人才培养,教育何为”的时代之问,旨在为中国影像建构体系化的艺术回声系统,在理论、评论与创作之间形成一种场域,让创作人从实践到作品再到接受之间建立一种通道,以形成中国故事建构与传播的最佳途径。通过系统的思维锻炼,以及影像艺术家以及文艺评论家的专业讲授与指导,强化影像创作的社会功能,推动新时代文艺评论精神高度与文化价值提升,建构中国特色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学术话语体系,以文化自觉推动新时代文艺健康繁荣发展,培养兼具中国精神与国际品格的理论与评论人才。
四、培养概况
(一)项目主办方
辽宁师范大学
(二)培训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
(三)招生人数
30人
四、培养对象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的影视艺术工作者。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剽窃他人创作成果。
3.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全程脱产学习证明。
4.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5.致力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研究,至少提交已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原创学术论文2篇,有核心论文发表者或影像作品高级别获奖者优先。
6.报名学员应未参加过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
主办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到2024年4月26日
(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辽宁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
报名流程: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录取通知→报到入学。
(三)报名材料
1.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获奖证书;
(5)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6)代表性原创学术论文电子版。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提交方式:
(1)初审材料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lnnuyxcz2024@163.com,文档材料以PDF格式发送,并按照“省、市、地区名+单位名+个人姓名”进行命名。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员资格。
六、教学内容
(一)培训内容
“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项目以提升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素养为核心,针对新时代中国评论人才培养内涵,对重点影像作品进行创作路径与创新向度深度解析,使学员掌握优秀影像作品的创作标准和文化的深层次表达,引导学员提升欣赏的敏锐度与文化思考深度。建立课程学习小组,实施分享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同时邀请文艺评论专家与影像创作者进行现场学术交流,体验多种影像创作与评论维度,让学员们在做中学,学中研,研中悟,悟中评。根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化思想,引领学员对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的学术话语深耕细研,脚踩中国大地,坚持以理立论,增强朝气锐气,坚守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结合创作现场与经验互鉴,对影像理论与评论从多个维度进行观照,站得稳立场、辨得明是非,守得住底线、担得起道义,更好引导舆论、市场和受众,进而抵达影像理论与评论高度,成为具有批评精神,勇担提升主流文艺评论战斗力、说服力和影响力的新时代文艺评论者。
(二)主要授课师资
1.项目负责人:石竹青
2.师资团队简介:
依托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教师,结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苏州大学相关专家,以及中国高校影视学会、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相关学者,联合国家级媒体业界精英,组建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师资团队。师资力量包含了影视、文艺、美学、文艺评论等多个学科方向,覆盖了从艺术理论、影像创作到文艺评论等核心理论与实践链条,重点突出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能力培养,涵育文化情怀。本项目教学体系完善,教学师资优势突出,为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序号
| 姓名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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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 峰
|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特聘教授”、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执行院长、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纪录片委员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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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 晶
| 中国传媒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文学院院长、中国文艺评论(中国传媒大学)基地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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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智锋
|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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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 星
|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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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丁亚平
| 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学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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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海洲
|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研究生院院长、图书馆馆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兼戏剧与影视分委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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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 燕
|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教育部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指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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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蔡新元
|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光影交互服务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数字光影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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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同道
| 北京师范大学纪录片中心主任、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纪录片制作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影视传媒委员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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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何苏六
|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副学部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纪录片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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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时 间
| 中广协会纪录片委员会副会长,中央新影集团副总编辑,中央新影集团发现之旅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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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李汝建
| 原大连广播电视台对外传播交流中心主任,辽宁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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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张 旭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制片人、辽宁师范大学客座教授、2019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纪录片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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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张延利
| 广电新视点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纪录片网负责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融媒体文化委员会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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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何 平
|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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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王 尧
| 苏州大学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兼江苏省作协副主席,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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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张学昕
|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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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林 嵒
| 辽宁省文联党组成员、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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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马 琳
| 辽宁大学教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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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赵 亮
|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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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石竹青
| 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省“兴辽英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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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为35天集中授课。
具体安排为:
2024年5月21日 开班仪式;
2024年5月21日—6月24日 辽宁师范大学集中培训、调研实践;
2024年6月25日—9月7日 在线远程指导;
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 自主研修、汇编文集。
七、成绩考核与学员管理
(一)成绩考核
本项目以“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文章”作为考核依据,集中培训结束后2个月内每位学员需提交一篇完整评论文章,该文章将入编《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文集》,同时,学员评论文章择优推荐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培训期满后,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综合评定考核,向达到合格要求的学员颁发《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二)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新时代中国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问题,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及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无故旷课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八、遴选与录取方式
(一)遴选方式
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组将根据申报者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和本项目遴选条例审核遴选,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2024年4月30日,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官方网站、“新时代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三)报到方式
1.被录取学员将收到电话通知和电子入学录取通知书,录取学员报到时需携带电子版入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白底)、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到。
2.报到时间:2024年5月20日
3.报到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504 室。
九、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3)。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13109810681 刘老师 18941191866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
邮政编码:116081
邮箱:lnnuyxcz2024@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辽宁师范大学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官方网站、“新时代影像创作理论与评论人才”微信公众号,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辽宁师范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