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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营造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统筹推进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守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用好案例“活教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要利用好节点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将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形式多样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争做清风正气的引领者。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

二、严明纪律要求,守好清廉底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消费卡,特别是“天价”月饼、蟹卡蟹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公务活动及个人餐饮消费中奢侈浪费;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节点,通过深入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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