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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3〕1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实验教师、军事课教师。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网上报名

1.申请网址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

2.网上申请时间:9月20日-9月25日

鉴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学科须与提供的毕业证学科一致。

2)用师范生资格报考只能用本科学历,且申报学科与本科学科一致;如果按照研究生学历报考,申报学科与研究生学科一致,不能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系统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证书由学校统一领取。

四、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直接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粘贴与系统上传同版本一寸照片)。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免测试人员不用缴纳),交费时请自备零钱,不设找零。

4.附件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页内,需在有效期内)。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4)《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

5)网上填报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师范类毕业证上不带师范教育字样,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入职博士可先行申报,后续参加岗前培训,取得证书后再补交)。

8)《授课证明》(见附件)。

9)《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申请人须自带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0)《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

以上证书原件现场认定后当场返还。复印件一式一份,按《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目录》顺序装订。

报送时间:9月26-27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 系 人: 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 82156588 82159996

邮箱:lsd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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