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及84栋、85栋、86栋、87栋、88栋集资楼住户:
为使集资楼住户更加清晰集资房出售办理流程,方便购买时提交各种购房材料,提高出售效率,学校制作了“辽宁师范大学集资房出售工作指南”。现将指南发给大家,请参照执行。
请各单位(部门)配合将“通知”传达至本单位(部门)的职工。 谢谢配合!
资产处房地产管理科电话:82158792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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