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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立清廉、文明、绿色、节俭的祭扫新风,营造清正廉洁、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与净化校园政治生态相结合,与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和要求相结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正风肃纪。要通过召开会议、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纪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时时以身作则,处处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师德师风,自觉树立文明祭扫理念,积极践行文明祭祀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带头“清”“明”过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二是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三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四是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六是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七是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八是严禁出现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九是严禁出现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聚焦节日期间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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