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档单位:
纸质文件材料在学校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最大,记录了学校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教学科研成果、党政管理经验,是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维护学校权益的重要凭证和参考资料。本通知中的纸质文件材料是指我校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直属机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举办重要活动中形成的以纸张为载体的各种类别的历史记录(合同档案和专题档案除外)。现将纸质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归档范围
1. 归档重点:归档部门关键业务和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维护学校、师生和校友合法权益的文件材料;需要贯彻执行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的文件材料;
2. 需归档文件材料请查阅《辽宁师范大学纸质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附件1);
3. 归档材料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流程和要求
1. 兼职档案员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如有调整,填写《兼职档案员登记表》(附件2),加入QQ群“辽师兰台群”,群号110879636。
2. 领取材料。兼职档案员到档案馆领取发文、收文登记,案卷封面、封底、《辽宁师范大学档案材料归档指南》等材料,领取时间:2022年8月24日-26日,领取地点:档案馆104服务大厅。
3. 观看“兰台学苑”系列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流程与要求”“档案信息管理系统Web端使用说明”“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案卷、卷内录入”“档案材料整理、录入常见问题”。观看方式:请将微信绑定i辽师企业微信,点击校园文化→首页→课堂→更多分类→档案校史→兼职档案员培训。
4. 整理立卷。纸质文件材料立卷工作可按以下流程开展:收集、鉴定、整理、组卷、卷内排序、拟写标题、编目著录、填写备考表。具体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档案材料归档指南》。
5. 材料审核。档案馆业务人员对归档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应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应归尽归、归档文件材料各要素、附件是否齐全完整,档案信息著录是否准确规范。审核不合格材料需要调整、修改直至合格。
6. 归档装订。审核合格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时装订。
三、归档手续
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兼职档案员手写签字,填写归档日期,加盖归档单位公章后,随档案一并归档。
四、归档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归档工作有序、及时,将各单位、各部门归档时间安排如下:
归档单位
| 归档时间
| 指导人员
| 归档单位
| 归档时间
| 指导人员
|
计财处
| 9月13日
| 徐老师
电话:8421
| 教务处
| 9月19日
| 郝老师
电话:6770
|
发展规划处
| 9月13日
|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 9月19日
|
纪委
| 9月14日
| 创新创业学院
| 9月20日
|
图书馆
| 9月14日
|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 9月20日
|
党委宣传部
| 9月15日
| 继续教育学院
| 9月21日
|
党委统战部
| 9月15日
| 省高师培训中心
| 9月21日
|
工会
| 9月16日
| 国际商学院
| 9月22日
|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 9月16日
|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 9月22日
|
人事处
| 9月19日
| 研究生院
| 9月23日
|
审计处
| 9月19日
|
|
保卫处
| 9月20日
|
资产管理处
| 9月20日
|
学生处(武装部)
| 9月21日
| 离退休工作处
| 9月19日
| 周老师
电话:
9075
|
国际商学院
| 9月21日
| 学报编辑部
| 9月20日
|
信息化办公室
| 9月22日
| 教育科学编辑部
| 9月21日
|
团委
| 9月22日
| 出版社
| 9月22日
|
社会服务与合作处
| 9月23日
|
|
科研处
| 9月23日
| 基建处
|
| 陈老师
电话:6772
|
国际交流处
| 9月26日
|
党委组织部
| 9月26日
|
党政办公室
| 9月27日
|
五、归档依据
《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纸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20〕30号)。
提请注意:各单位、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情况已纳入学校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提请各单位、各部门加以重视,规范按时完成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