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举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荐遴选项目
举荐遴选项目及人员范围、条件、渠道、程序、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举荐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理解文件(见附件),充分了解遴选条件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基层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汇总表中签署意见,上报学校职能部门。
3. 学校遴选:学校评审遴选公示。
4. 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学校举荐结果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三、其他相关要求
1.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2.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只接受科技人才类申报。
3. 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的人员均需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人选考察报告(含廉洁自律、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学术作风等方面情况),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4. 申报材料中涉及职称证明、聘用合同等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四、材料报送
1.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类别
报送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郭欣
电话: 82156588 82159996
邮箱:lsdszk@163.com
2.教学名师
报送部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联系人: 岳庆荣
电话: 82158669 13704263582
邮箱:zpzx@lnnu.edu.cn
3.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9月17日
疫情居家办公期间可通过企业微信i辽师联系,可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返校后再交纸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