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工作成效卓著,涌现出一大批生动感人、有深度、有温度、有影响力的抗“疫”优秀新闻作品,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传递正能量,为团结引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战胜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新闻宣传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激励广大师生再创佳绩,学校决定评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新闻宣传优秀个人及优秀集体,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疫情防控相关主题新闻作品(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等形式均可)、负责宣传工作的师生及各单位、各部门。
(二)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推荐疫情防控好新闻1-2篇;新闻宣传先进个人1-2名(师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可自荐申报。
二、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疫情防控好新闻评选条件
1、在疫情防控中突出主流声音,引导师生正确理解、支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的新闻报道。
2、宣传我校疫情防控特别是各单位一线抗“疫”工作的新闻(以在各类官方媒体发表过的稿件为准);作品主题鲜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积极发布和转发普及抗“疫”防护知识,记录和讴歌在疫情防控战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师生与疫情抗争的斗志和热情。
4、文字、图片、音像视频类稿件均可参与评选。
(二)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坚守和参与到学校疫情防控一线,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敏锐发现新闻素材,持续推进实现深度报道,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充分展现师大新闻工作者风采。
(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能模范履职尽责,政治站位高,组织能力强,在新闻宣传方面能积极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和政策宣传作用。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各单位要对照推荐条件,组织师生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在抗击疫情宣传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好新闻、先进个人以及先进单位推荐上来。
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汇总表、各类评选表。评选表内要重点讲述抗击疫情新闻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要求内容具体、数据详实、实事求是。6月10日17:00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probgs@lnn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请于6月13日-20日报送主楼314办公室。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