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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04]16号)、《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3]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详见《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二、选派类别、名额及费用

1.选派类别:一般访问学者

2.选派名额: 6人

3.访学费用:访学所需培训费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认真学习文件,自行联系高校及导师,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和申请人员的师德、学术、教学等实际表现,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人选。若推荐人选为2人,需进行单位内排序。

3.学校审核

学校汇总审核,择优确定派出人选。

4.实际派出

选派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人事处办理派出手续。

5.后续要求

访学结束后,个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四、材料报送

《进修学习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印)

疫情居家办公期间可先将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lsdszk@163.com,待返校后再补交纸质版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 82156588 82159996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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