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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现开始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根据限额指标组织初评。

一、申报人注意事项:

1、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科研处工作安排如下:

1、截止受理时间:3月18日

2、受理材料:重点重大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以上材料电子版(包括汇总表)发送申报邮箱。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4、经费预算要求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万元。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5%--30%之间,由教师根据自己研究需要定制。

5、联系人:迟景云      电话:9055      邮箱:kyc90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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