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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12号)、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新闻系列报纸行业和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新出发函〔2020〕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出版系列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岗位数额

1. 符合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教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2. 岗位数额:正高级岗位1个。

二、评审相关要求

参见辽宁省新闻出版局通知(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拟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认真阅读省厅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准备参评支撑材料。

2. 基层单位评审推荐。基层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推荐并公示。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参加评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 公示。

5. 报送省厅参与评审。人事处将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厅参与最终评审。

四、报送材料

1. 单位承诺(一式一份)

2. 个人承诺(一式一份)

3. 报卷材料:参见辽宁省新闻出版局通知(见附件)

五、其他

1. 请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新闻出版局及学校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并签署单位承诺书。

2.学校在职称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纪委监督。各单位或个人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82158239或邮件rsc@lnnu.edu.cn实名反映情况。人事处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经查确实存在违反评职要求情况的,学校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 请各单位按照报送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参评人员评审材料,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20年9月6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房间)

联系人:朱言军 刘哲

联系电话:  6588 9996  


  • 附件【单位承诺.docx】已下载
  • 附件【个人承诺.docx】已下载
  • 附件【2020出版评职文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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