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第42个教师节将至,正值2026级新生入学之际,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就严明节日和新生入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作风建设根基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规范节日活动管理,坚持务实、简朴、温馨的原则组织教师节各项庆祝活动,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防铺张浪费。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构建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校友、教师与同事之间“亲清”关系之中,融入构建教师身份与社会兼职身份、家庭成员身份之间“和谐”关系之中。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推进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迎接新生入学等工作,坚持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用反面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工明底线、知敬畏。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改进作风。
二、筑牢廉洁从教底线
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牢固树立良好师德师风,着力构建至清至情的新型师生关系,在节日及新生入学期间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不得借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研究生推免之机收受好处。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还要坚持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严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严禁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严禁在招生、考试、推优入团入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七是严禁出现赌博、嫖娼、酒驾等违法行为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校纪委将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强化“一案双查”,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和师德失范行为彻查严处,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置,持续释放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学校党风校风监督员要按照校纪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411-82158223、0411-82159176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