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积极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现将我校申请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方式
1. 艺术类项目面向艺术院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等实施。
2. 艺术类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仅接受我校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由各单位先行申报,经学校校内评审后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后,有关单位提交推荐留学人员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做抽审复核(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3. 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我校2027年可新申报1项,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内部统筹,择优推荐。
二、项目要求
1. 申报艺术类项目应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应建立艺术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
2.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3. 主要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项目资助内容
艺术类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流程
1.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本单位与合作院校签署的协议扫描发送到邮箱international@lnnu.edu.cn。
2. 2026年10月10日-20日:国际交流处审核材料后,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申报个体申报,登录信息平台注册账号(https://sa.csc.edu.cn/project),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并由国际交流处审批、出具推荐公函等材料。
3. 2026年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面试答辩等,并于12月底前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4. 获批项目自2027年开始执行,并于4月、11月分两批进行人员申报。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信息官网
1. 202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75
2. 202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74
【项目总结】
执行期内的项目需每年提交项目执行总结;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
请于10月2日17时前,将项目总结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lnnu.edu.cn,校内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在线提交(平台开放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0日)。
需提交总结的项目:
1. 三年期满项目:高校音乐专业复合应用型人才中美联合培养项目(音乐学院 杨耀坤 教授)
2. 执行期内项目:数字技术赋能新国潮动画与游戏人才培养(影视艺术学院 李伯冉 副教授)
请有关单位根据上述安排,提早准备,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联络人:蒋开萍,电话:82158214
地址:主楼210室
邮箱:international@l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