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辽宁师范大学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推进会在黄河路校区主楼202会议室召开。党委副书记徐昭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崔宝华主持。

徐昭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里程碑事件,以法律形式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法律规定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他强调,全校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认真真抓好落实。一要抓实法治专题学习,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思政课堂、主题党团班会等载体,组织师生原原本本学习法律条文。二要丰富校园主题活动,依托升旗仪式、专题宣讲、学术论坛、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文化长廊等形式,结合校际交流、传统节日实践、研究生支教团等特色项目,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浓厚氛围。三要坚持融于日常,把集中宣传教育和常态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四要严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口径,力戒形式主义,守好校园意识形态阵地。
文字:崔宝华
编辑:赵 岩
审核:崔宝华